业务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系统掌握法学知识,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能在国家 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能在立法机关、行政机关、检察机 关、审判机关、仲裁机构和法律机构从事法律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业务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法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法学思维和法律实务的基本训练,具有运用法学理论和方法分析问题和运用法律管理事务与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
[金平果大学专业信息库]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或202俄语或203日语或244德语
③617法学基础(法理学、宪法学)
④864法学综合1(刑法学、民法学)或866法学综合2(民法学、商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四门任选其中两门>)或867法学综合3(国际经济法学、国际法学)